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校科发院的《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6  点击次数:

主要代表性论文、专著到推荐截止之日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11年5月15日前公开发表;主要论文、专著的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地址原则上是主要完成人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科技专著不得单独推荐自然科学奖,应作为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和相关论文一并推荐。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完成人在该项目研究中的学术贡献,不能提供书面证明的,不应作为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