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现转发学校《关于开展全校在职在岗人员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位教职工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6月19日至6月25日,前往院党委办公室核对信息并签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落实<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养老保险并轨工作,现对全校在编在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核实和登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导出本单位职工的信息(仅导出职工号、姓名、所在院系部处、证件号码四个字段即可),并将此信息下发给每位职工核对(重点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若信息有误,由单位统一在信息表中修改并用黄色背景标记。每条信息均需由职工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名。
请各单位将纸质版职工信息表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报送人事部工薪福利办公室。职工信息表电子版以“XX学院职工信息表”命名发送至邮箱。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6月26日前报送。
(一)职工信息表中,姓名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身份证号为空或者15位的,必须更新为18位二代身份证号码。
(二)本次信息收集工作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个人,仔细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