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请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相关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凡发现存在问题的经费开支,项目负责人应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问题经费退至学校专项账户(账户:000020500001),并填写《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表》。